敬告患者
发布日期:[08-07-18 15:10:15] 点击次数:[] 文章来源:[本站原创]
1、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、各种商业保险、意外险、交通肇事险等,有以上险种的患者到外地就医必须经过中医院、县医院院长审批、签字后办理转院手续方可转院报销。
2、医疗保险到北京等外地就医报销起付标准为2000元,并自负10%后方可报销,总报销比例为30%—40%。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是扣除起付标准后:在职人员报83%,退休人员报86%;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到外地就医,报销时起付标准2000元,报销比例30%。在我院住院,报销时起付标准500元,报销比例5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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